昆明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
發布時間:2006-06-21 15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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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貫徹執行國家、省、市有關環境監控管理與信息化建設的法律、法規、標準及政策。
(二)負責組織編製全市環境監控及信息化建設的規劃、計劃並組織實施,製定全市環境監控及信息化相關管理製度和技術規範。
(三)負責對環境質量狀況和汙染源排放情況進行監控,對環境管理與應急,環境執法與監測實施統一指揮調度。
(四)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環境自動監控係統的建設、運行與維護管理。
(五)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辦公地址:昆明市呈貢區春融街1號市級行政中心4號樓333室;
辦公時間:周一至周五9:00-12:00,13:00-17:00法定節假日除外;
聯係方式:0871-63969994(昆明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)